臺海網訊 (海峽導報記者 鮑娜)1日起,廈門將調整2012年度(2012年7月1日-2013年6月30日)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標準。調整后,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610元,比2011年度提高了582元。
新標準施行后,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為12%。省、部屬單位和非公有制企業(yè)原放寬到15%的單位暫保留。符合規(guī)定條件的,可適當降低繳存比例,但不得低于5%。按調整后標準,2012年7月1日-2013年6月30日期間,廈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610元,比2011年度提高了582元。中央、省、外地市駐廈單位,非公有制企業(yè),市屬國有企業(yè)及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,上限為5763元,比2011年度提高727元。
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,由于廈門2012年度企業(yè)最低工資標準尚未公布,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暫保持110元不變,待廈門企業(yè)最低工資標準公布后再行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