廈門網(wǎng)訊 據(jù)導報報道(記者 黃智敏)政府做出的行政決策,并不一定都是對的,如果不對就要及時糾正。廈門各級政府將建立決策“糾錯”機制,決策失誤引發(fā)重大問題,將果斷予以糾正,并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。
昨日,導報記者獲悉,廈門市政府日前發(fā)布《2012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》,明確提出,將建立健全八項行政決策法治化機制。
這八項機制分別是: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制度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、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、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、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糾錯制度。
這八項制度,旨在推動政務決策進一步公開透明,嚴格依法行政。其中再次強調(diào),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規(guī)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,應當進行聽證;聽證意見要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,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吸收采納。
建立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,凡是涉及當?shù)亟?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的戰(zhàn)略舉措、發(fā)展規(guī)劃和有較大影響的重要政策,涉及公共利益或者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,應列入風險評估范圍。
而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糾錯制度,則是通過民意反映、檢查調(diào)研、評估審查等方式,開展跟蹤反饋,對決策實施引發(fā)重大問題的,決策機關應當及時調(diào)整或停止實施,并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。